多加一桶主剂万箱可口可乐报废 这损失到底谁赔
  

多加一桶主剂万箱可口可乐报废 这损失到底谁赔

中国食品招商网 http://www.foodszs.com 2009-09-18 10:00:45.53 

作者:萱法 毛蕾 编缉:王一 
 


  2005年6月,厦门一家可口可乐加工企业的生产线上,一名当班工人在配置可口可乐糖浆时,多加了一桶“第一成分剂”。工人的这一失误,不仅造成1万余箱可口可乐易拉罐成为不合格产品被销毁,也使某财产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保险理赔官司。

  近日,这场官司从厦门中级法院打到了南京市玄武区法院。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材料中,英文保单中出现的workmanship一词的中文译文,成为双方争辩的焦点。法官会作何裁判呢?

  万箱可口可乐报废

  2005年6月24日下午3点,厦门那家饮料公司的生产线上的那名当班人员,没能及时发现自己的错误,这批不合格的可乐糖浆在当晚就被灌装进了一万多箱355毫升的易拉罐里。

  幸亏第二天一大早,另一班的品控员发现少了一桶可口可乐主剂,立刻按停生产线检查,查出了这批口味不正、磷酸含量超标的不合格可口可乐,尽数销毁。

  事发后,该公司立刻向江苏这家财产保险公司报了案。他们认为“生产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”,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补偿。

  “workmanship”成焦点

  一年后(2006年6月),饮料公司接到了保险公司发来的一份拒绝理赔的通知。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为:一年前的那场事故,属于生产过程中因原材料配比工艺出现错误而导致的。按照保险条款中列明的“除外责任”,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,不属于赔偿责任范围。

  去年1月,眼看两年的诉讼时效将过,饮料公司再次向保险公司发出一份索赔函,索赔因这次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24万余元。保险公司的态度依然明确,不属于理赔范围,不能赔偿。

  此后,饮料公司一纸诉状,以产品质量险纠纷为由,将保险公司告上了厦门市湖里区法院。但经一、二审法院审理,均判饮料公司败诉。今年4月,饮料公司又以保险合同纠纷为由,将保险公司告上南京玄武区法院,索赔保险金额,为45万余元。

  其实不管是在厦门还是在南京,workmanship如何翻译,都是双方在法庭上的争议焦点。原因是这样的:保险公司和饮料公司签的是一份全英文保单,并且没有中文译本。在争论员工的工作失误究竟在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时,双方都同时把目光聚焦在“保险条款除外责任第一款”的约定上。

  饮料公司方把“workman-ship”译作“工艺”,认为“工艺是事先设计好的,与工人的操作无关,故因工人操作失误所引起的损失,并不在“除外”之列;保险公司方却把“workmanship”译作“工人技艺”,认为“一线工人操作失误当然因其工艺技能不善所导致”,所以属于“除外责任”。

  法院:是重大过失

  有趣的是,workmanship这个词,不同的词典翻译也不一样,如:韦氏高阶美语英词典的中文含义是“工匠的手艺和技艺”;而牛津高级现代英汉双解字典中的中文含义是“成品中显示的手艺、技术、做工”……

  因此法庭上,双方各执一词,谁都不能说服谁。近日,南京玄武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,并把道理说得透彻清楚。

  法院认为,饮料公司的损失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。作为生产、加工厂家,应有一套严格的生产流程和制度,而饮料公司的工人未按规定剂量投放主剂,造成损失。

  此次事故的损失本应是可以避免的,应属于“除外责任”中另一条款中所规定的“重大过失行为”,保险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。据此,法院判决驳回了饮料公司的诉讼请求。
 
来源:金陵晚报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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